随着“五位一体”的城镇化发展,人民的居住环境已经逐渐从“独门独户”的村落聚居转换成以“建设用地共有、建筑物区分所有”为特色的物业小区,“小区”的集中生活方式天然地存在着业主、业主委员会、物业服务企业三方民事主体,见时知几,各方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和平衡逐步显现,此时即需要法律来调整。
浙江宁邦律师事务所物业法律服务工作室以小区物业为核心,致力于为各方民事主体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,包括业主委员会成立、改选以及业主委员会经营日常事物过程的法律服务,业主之间、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、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、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化解的法律服务等。
法律服务范围
1、为物业服务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业务;
2、全流程协助业主大会首次召开会议,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;
3、协议业主会员会换届业务
4、协助业主大会更换、改选物业服务公司;
5、物业费批量催收、诉讼;
6、协调、代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、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;
7、其他与物业相关的法律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