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所简介
业务领域
专业人员
宁邦资讯
宁邦论剑
联系我们
宁邦
律师事务所
nblawyers@163.com
0579-85088892 <br />0579-85088893
总所地址:义乌市稠江街道总部经济园B8幢联利中心13楼 <br />杭州分所地址:杭州市上城区钱塘航空大厦2幢2204室
宁邦案例
主页
宁邦案例
余某某与某厂劳动争议一案
2022-12-13T10:30:21
余某某与某厂劳动争议一案
我方系某厂的代理人,余某某要求某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、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,经代理人详细了解案件,找到突破点,最终经劳动仲裁委审理驳回余某某的全部仲裁请求
。
上一篇
多次参与义乌市商城房产、荷塘月色等小区投诉案件的调解,得到相当好的反馈
下一篇
盛某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
热门资讯
十二月
19
宁邦论剑 | 仅签订合伙协议的合伙人能否享有合伙项目知情权?
ningbang
十二月
19
宁邦论剑 |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 ——从司法判例角度
ningbang
十二月
19
宁邦论剑 | 如何理解公司对外担保制度
ningbang
十二月
19
宁邦动态 | 我所徐巍律师受邀为义乌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展《新公司法下的股东出资风险和董监高
ningbang
十二月
19
宁邦动态 | 宁邦开展《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认定》和《信用证纠纷典型案例分析》业务学习
ningbang
十二月
19
宁邦动态 | 我所杨帆律师近期受邀开展两场普法宣讲
ningbang